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關于印發(fā)《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的通知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qū)市政建設環(huán)保局,林州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
為規(guī)范建設工程招標評標活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等要求,我廳對原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進行了修訂,現(xiàn)將修訂后的《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印發(fā)給你們,請遵照執(zhí)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現(xiàn)問題請及時反饋省廳。
附件: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
2018年9月17日
附 件
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
第一條 為規(guī)范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活動,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和《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建筑工程施工發(fā)包與承包計價管理辦法》(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16號令)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是指本省行政區(qū)域內招標的各類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工程量清單是指招標人依據(jù)國家標準、招標文件、設計文件以及施工現(xiàn)場實際情況編制的,隨招標文件發(fā)布供投標報價的工程量清單。它應以單位(項)工程為單位,由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其它項目、規(guī)費項目和稅金項目的名稱和相應數(shù)量等組成明細清單。
第四條 本辦法涉及的評標方式分為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和綜合評標法。招標人應根據(jù)工程項目情況選擇合理的評標方式。
第五條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國有資金投資(以下簡稱: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必須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特殊工程除外),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誠實信用和科學擇優(yōu)的原則。鼓勵非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招標。
第六條 評標活動由評標委員會負責。評標委員會由招標人依法負責組建。其中評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中工程造價專家不應少于五分之二。
第七條 招標人對工程量清單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工程量清單應由具有編制能力的招標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造價咨詢人編制。
第八條 國有資金投資的建設工程招標,招標人必須編制最高投標限價。最高投標限價應當由注冊造價工程師簽字并加蓋執(zhí)業(yè)專用章,否則無效。招標人應將最高投標限價及有關資料報送工程所在地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備查。
第九條 招標人在發(fā)布的招標文件中除法律法規(guī)、國家標準規(guī)定外的,還應注意下列要求:
(一)明確工程量清單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范圍或幅度,不得采用無限風險、所有風險或類似語句規(guī)避計價中的風險內容及范圍或幅度;
(二)在公布最高投標限價總價時,應同時公布各單位工程的分部分項工程費總額、措施項目費總額、其他項目費總額、規(guī)費總額和稅金總額,不得只公布最高投標限價總價;
(三)明確將屬不可競爭費的規(guī)費、稅金和安全文明施工費進行單列,并不參與商務標評審;
(四)招標人要求同時提交投標書紙質文件和電子文件的,投標人應將二者密封在一起。當電子文件與紙質文件內容不一致時,以紙質文件為準。電子文件應當符合本省現(xiàn)行建設工程造價電子數(shù)據(jù)標準;
(五)嚴格落實國務院清理規(guī)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工作要求,投標人可以用保函的方式繳納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障金。建設單位和有關部門不得拒絕接收保函。其中:
1. 投標保函的金額不得超過招標項目估算價的2%,最高不超過80萬元;
2.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投標人應提供承包商高額履約保證的承諾。承諾保函金額由招標人在招標文件中確定,最低不少于工程造價的30%;
3. 招標人要求承包商提供履約保證的,應同時對承包商提供業(yè)主工程款支付保證的承諾。承諾保函金額應與對承包商履約保證要求一致。
(六)招標人設置企業(yè)和項目經理信用要求時,應規(guī)范使用企業(yè)、項目經理良好信用信息(詳見附件3和附件4),并以獎懲性加減分形式在招標文件中予以體現(xiàn)。不能不切實際、隨意、惡意拔高對投標人信用要求,同時也不得利用信用信息為潛在投標人量身裁衣,不得使用超期的不良信用信息,不得影響建筑市場各方主體正常參加投標活動??砂凑铡蹲》砍青l(xiāng)建設部關于印發(fā)建筑市場信用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等相關規(guī)定,對被列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的單位及個人設置相應的否決性或限制性條款。
第十條 評標活動分為初步評審和詳細評審等階段。
初步評審階段:評標委員會按招標文件要求對投標文件的符合性、響應性、資格條件和重大偏差等逐一進行評審。經審查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不再進入詳細評審階段;符合招標文件要求的投標文件為有效投標文件,進入詳細評審階段,其報價為有效投標報價。
重大偏差是指投標文件存在標的物、價格、工期、質量、付款方式等不符合《評標委員會和評標方法暫行規(guī)定》第二十五條規(guī)定及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情況。
詳細評審階段:評標委員會對通過初步評審合格的有效投標文件,按照招標文件中明確的評標方式進行技術標、商務標、綜合標的評審。評審規(guī)則見附件2。
第十一條 評標委員會在評標過程中,發(fā)現(xiàn)投標文件中除不符合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情形外,還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也可按否決投標處理。
(一)未按招標文件規(guī)定編制各項報價的;
(二)投標報價與其組成部分、工程量清單項目合價與綜合單價、綜合單價與人材機用量相互矛盾,致使評標委員會無法正常評審判定的;
(三)規(guī)費和安全文明施工費違反工程造價計價有關規(guī)定的;
(四)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措施項目報價中的項目編碼、項目名稱、項目特征、計量單位和工程量與招標文件的清單不一致的;
(五)未按照招標文件所列明的暫列金額、暫估價編制投標報價的;
(六)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標準施工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其他否決投標條件。
評標委員會否決投標時應審慎。因招標文件或工程量清單表述歧義或邏輯錯誤等原因,造成投標文件表述不一致的,不作為否決投標的因素,投標人明顯打字或排版錯誤且不影響實質內容的,評標委員會可要求投標人作出書面澄清、說明或補正,不予以否決投標。
第十二條 評標委員會完成評標后,應出具由評標委員會全體成員簽名的評標報告。對評標結論有異議的評標委員會成員可以書面方式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評標委員會成員拒絕在評標報告上簽字且不以書面闡述其不同意見和理由的,視為同意評標結論。評標委員會應當對此作出書面說明并記錄在案。評標委員會依據(jù)招標文件規(guī)定,對評審為合理報價的投標人,按照得分由高到低推薦中標候選人。由招標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確定中標人。
第十三條 招標人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通過河南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平臺上進行備案,并向建設主管部門提交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第十四條 最高投標限價的投訴與處理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13)和河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最高投標限價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十五條 各省轄市、省直管縣(市)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可根據(jù)本辦法制定本級實施細則。
第十六條 本辦法未盡事項,按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和標準執(zhí)行。本辦法解釋權歸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第十七條 本辦法自2018年11月1日起執(zhí)行。原《河南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關于印發(f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招標評標辦法的通知》(豫建〔2014〕36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1. 商務標清標內容;
2. 評審規(guī)則;
3. 投標企業(yè)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項;
4. 項目經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項。
附件1
商務標清標內容
序號 |
清標項目 |
清標內容 |
清標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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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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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項目總報價 |
是否等于各單項工程造價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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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單項工程費 |
是否等于各單位工程造價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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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單位工程費 |
是否等于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它項目費+規(guī)費+稅金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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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1 |
分部分項工程費及單價措施費 |
是否等于各分部分項清單(含單價措施項目)費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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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分部分項及單價措施項目編碼 |
不得修改招標人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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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分部分項及單價措施項目名稱 |
不得修改招標人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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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分部分項及單價措施項目特征 |
不得修改招標人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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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分部分項及單價措施項目計量單位 |
不得修改招標人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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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分部分項及單價措施項目工程量 |
不得修改招標人清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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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分部分項工程費及單價措施費清單綜合單價 |
綜合單價=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管理費+利潤之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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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材料單價 |
材料表中的單價與組成清單單價中的綜合單價必須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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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3.1 |
安全文明施工費 |
根據(jù)河南省計價依據(jù)規(guī)定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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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其他措施費(費率類)項目 |
根據(jù)招標文件要求自主報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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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1 |
其它項目費 |
各組成部分之和(暫列金額+專業(yè)暫估價+計日工費+總承包服務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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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暫列金額 |
應與招標人價格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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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專業(yè)工程暫估價 |
應與招標人價格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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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
計日工 |
應與招標人數(shù)量一致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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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
總承包服務費 |
是否按招標文件要求計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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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
規(guī)費 |
根據(jù)河南省計價依據(jù)規(guī)定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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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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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 |
根據(jù)河南省計價依據(jù)規(guī)定計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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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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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規(guī)范性文件規(guī)定的其它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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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不在上述范圍內且不具有實質性影響的內容,均不能作為清標的依據(jù)或理由。
附件2
評 審 規(guī) 則
一、技術標的主要內容及評標分值:25分
序號 |
內容 |
分值 |
評審標準 |
評審得分 |
1 |
內容完整性 |
0-0.5分 |
技術標的主要內容具有完整性,符合招標文件的要求。 |
0.5 |
技術標不符合招標文件要求。 |
0 |
|||
2 |
主要施工方案與技術措施 |
1-3分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點、施工重點與難點及綠色施工)總體安排合理,運用先進、合理的施工工藝、施工機械;對施工難點有先進和合理的建議。 |
2<得分≤3 |
施工方案(含工程特點、施工重點與難點及綠色施工)總體安排合理,施工工藝、施工機械合理、可行;對施工難點有合理的建議。 |
1≤得分≤2 |
|||
3 |
質量管理體系與措施 |
1-2分 |
組織機構形式合理,有完善的指揮系統(tǒng)、質量監(jiān)控系統(tǒng)、聯(lián)絡協(xié)調系統(tǒng),對項目提出先進、可行、具體的保證措施。主體結構質量保證措施完整得力、經濟、安全、切實可行。主體結構、裝飾裝修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 |
1.5<得分≤2 |
組織機構形式基本合理,指揮系統(tǒng)、質量監(jiān)控系統(tǒng)、聯(lián)絡協(xié)調系統(tǒng),具體措施可行。主體結構質量保證措施經濟、安全、基本可行。主體結構、裝飾裝修符合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不得偷工減料。 |
1≤得分≤1.5 |
|||
4 |
安全管理體系與措施 |
1-2分 |
施工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目標具體,全員安全責任制明確,現(xiàn)場安全管理組織機構、人員配備滿足國家規(guī)定要求。根據(jù)工程特點、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工藝,現(xiàn)場重大危險源辨識全面,制定有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并明確有相應的安全管理措施。安全技術方案措施科學合理、先進可行。 |
1.5<得分≤2 |
有施工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現(xiàn)場安全管理機構、人員配備滿足國家規(guī)定。根據(jù)工程特點、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工藝,正確識別現(xiàn)場重大危險源并有相應的安全防護管理措施。制定有本項目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清單和相關專項施工方案(或方案計劃),安全技術方案、措施基本可行。 |
1≤得分≤1.5 |
|||
5 |
文明施工、環(huán)境保護管理體系及施工現(xiàn)場揚塵治理措施 |
1-3分 |
創(chuàng)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目標明確,有針對項目實際情況,科學可行的創(chuàng)建計劃和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范、規(guī)程的創(chuàng)建保證措施和安全文明措施費用投入使用計劃,現(xiàn)場施工區(q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等設置科學規(guī)范,符合有關文明施工、健康衛(wèi)生的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揚塵治理措施符合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DBJ41/174)的規(guī)定,防治方案科學、先進。 |
2<得分≤3 |
有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創(chuàng)建目標計劃和創(chuàng)建措施,有安全文明措施費用投入使用計劃,現(xiàn)場施工區(qū)、生活區(qū)、辦公區(qū)等設置符合有關文明施工、健康衛(wèi)生的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揚塵治理措施基本達到河南省《城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及道路揚塵污染防治標準》(DBJ41/174)的規(guī)定,有防治方案。 |
1≤得分≤2 |
|||
6 |
工期保證措施 |
1-2分 |
工期承諾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工期保證措施合理且有針對性,有具體的違約責任承諾。 |
1.5<得分≤2 |
工期承諾滿足招標文件要求,工期保證措施基本合理,有具體的違約責任承諾。 |
1≤得分≤1.5 |
|||
7 |
擬投入資源配備計劃 |
0.5-2分 |
1.機械: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采用先進機械設備且配置合理、先進,滿足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施工進度需要;PC構件運輸、安裝設備滿足施工要求; 2.勞動力: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較好滿足施工需要,調配投入計劃合理、準確; 3.主要物資計劃:主要物資(含PC構件的供應需求)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較好滿足施工需要,調配投入計劃合理、準確。 |
1<得分≤2 |
1.機械: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機械設備配置基本合理,滿足安全技術規(guī)范和施工進度需要; 2.勞動力: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基本滿足施工需要,調配投入計劃基本合理; 3.主要物資計劃:主要物資(含PC構件的供應需求)投入計劃與進度計劃呼應,基本滿足施工需要,調配投入計劃基本合理。 |
0.5≤得分≤1 |
|||
8 |
施工進度表與網絡計劃圖 |
0.5-2分 |
關鍵線路清晰、準確、完整、計劃編制合理、可行、滿足招標文件對工期的要求。 |
1<得分≤2 |
關鍵線路基本準確,計劃編制基本可行。 |
0.5≤得分≤1 |
|||
9 |
施工總平面圖布置 |
0.5-1分 |
總體布置有針對性、合理、能較好滿足施工需要,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材料堆放有序。 |
1 |
總體布置基本合理、基本滿足施工需要。 |
0.5 |
|||
10 |
技術創(chuàng)新的應用實施措施 |
1-2分 |
(1)節(jié)能減排、(2)綠色施工、(3)工藝創(chuàng)新、(4)裝配式建筑等技術創(chuàng)新的應用實施措施符合工程情況,具有針對性、可行性、經濟適用性。 |
1.5<得分≤2 |
(1)節(jié)能減排、(2)綠色施工、(3)工藝創(chuàng)新、(4)裝配式建筑等技術創(chuàng)新的應用實施措施基本符合工程情況,具有針對性。 |
1≤得分≤1.5 |
|||
11 |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BIM等的程度 |
1-2分 |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滿足設計要求,符合施工需要和相應技術標準等規(guī)定,經濟適用。 |
1.5≤得分≤2 |
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BIM等的程度滿足設計要求, 基本符合施工要求和相應技術標準等規(guī)定。 |
1<得分≤1.5 |
|||
12 |
施工現(xiàn)場實施信息化監(jiān)控和數(shù)據(jù)處理 |
0.5-1.5分 |
施工現(xiàn)場實施信息化監(jiān)控和數(shù)據(jù)處理系統(tǒng)布置合理,滿足需要。 |
1≤得分≤1.5 |
施工現(xiàn)場實施信息化監(jiān)控和數(shù)據(jù)處理系統(tǒng)布置基本符合需要。 |
0.5<得分≤1 |
|||
13 |
風險管理措施 |
1-2分 |
風險防控管理措施齊全,風險預控符合規(guī)范要求,風險控制要點定位準確,各階段風險控制及應急措施得力。 |
1.5<得分≤2 |
風險防控管理措施基本齊全,風險預控符合規(guī)范要求,風險控制要點定位基本準確,有各階段風險控制及應急措施。 |
1≤得分≤1.5 |
|||
合計 |
10-25分 |
|
10≤得分≤25 |
1. 采用綜合評標法評標時,評標委員會應采用計分法,按上述內容對技術標進行計分評審。
2. 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評標時,可采用下列評審方式:
(1)評標委員會采用計分法對技術標進行評審的,按上述內容進行計分評審。
(2)評標委員會采用綜合評議法對技術標進行評審的,應首先對投標人的技術標進行可行性確認。認定結果為“可行”、“不可行”。技術標被確認“可行”的,投標人的商務標進入詳細評審階段;技術標被確認“不可行”的,投標人的商務標不再參與評審。評標委員會應當在評標報告中注明確認技術標“不可行”的原因或理由。評標委員會確認意見以少數(shù)服從多數(shù)原則進行。
二、商務標的主要內容及評標分值:50分
(一)綜合評標法
1. 投標報價的評審,共計30分。
工程量清單報價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為:
評標基準價=最高投標限價×K+投標報價×(1-K)。
其中:K為最高投標限價權重系數(shù),取值范圍為0.3≤K≤0.5,在開標現(xiàn)場隨機抽取。K值在取值區(qū)間內間隔為0.1或者0.05,由招標人確定。投標報價為各投標人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少于5家時(不含5家),則以所有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投標報價。上述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有效投標報價在參與評標基準價計算時,均不含:規(guī)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暫列金額與專業(yè)暫估價、增值稅。
當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等時,得基本分20分。當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時,每低1%范圍內在基本分20分的基礎上加2分,最多加10分;當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5%以上(不含5%)時,每再低1%范圍內在滿分30分的基礎上扣3分,扣完為止;當投標報價高于評標基準價時,每高1%范圍內在基本分20分的基礎上扣2分,扣完為止。
2. 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單價評審,共計10分。
從最高投標限價中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權重最大的前10-30項清單項目中抽取15項,在剩余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項目中抽取5項。
綜合單價基準值是以各有效投標報價中(當有效投標人5名及以上時,去掉1個最高、1個最低值)對應抽取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投標人報價在綜合單價基準值95%–103%范圍內(不含95%和103%)的,每項得0.5分;在綜合單價基準值90%–95%范圍內(含90%和95%)每項得0.25分。滿分共計10分。超出該范圍的不得分。
3. 措施項目費的評審(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費),共計5分。
措施項目費基準值是在最高投標限價中措施項目費用80%-110%范圍之間的有效投標人所報措施項目費的算術平均值。投標所報措施費與措施項目基準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當投標報價低于措施項目基準值時,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礎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為止;當高于措施項目基準值時,每高于1%時,在基本分3分的基礎上扣0.2分,扣完為止。
4. 主要材料單價的評審,共計5分。
從最高投標限價中材料總價權重最大的前10-20項材料中抽取6項,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項。
主要材料單價基準值是以各有效投標報價中(當有效投標人5名及以上時,去掉1個最高、1個最低值)對應抽取材料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當投標人報價在材料單價基準值95%–103%范圍內(不含95%和103%)每項得0.5分,在材料單價基準值90%–95%范圍內(含90%和95%)每項得0.25分。超出該范圍的不得分。材料單價與綜合單價組成中價格不一致時該項為0分。
針對上述2、4款項中部分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數(shù)量較少、施工工藝簡單、主材種類較少而不能滿足最低抽項要求的,應將所有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或主要材料項目納入評審范圍。
(二)最低投標價評標法
1. 投標報價的評審,共計30分。
工程量清單報價評標基準價計算公式為:
評標基準價=最高投標限價×K+投標報價×(1-K)。
其中:K為最高投標限價權重系數(shù),取值范圍為0.3≤K≤0.5,在開標現(xiàn)場隨機抽取。K值在取值區(qū)間內間隔為0.1或者0.05,由招標人確定。投標報價為各投標人有效投標報價去掉一個最高和一個最低報價后的算術平均值。當有效投標少于5家時(不含5家),則以所有有效投標報價的算術平均值作為投標報價。上述最高投標限價、投標報價、有效投標報價在參與評標基準價計算時,均不含:規(guī)費、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暫列金額與專業(yè)暫估價、增值稅。
當投標報價與評標基準價相等時,得基本分20分。當投標報價低于評標基準價時,每低1%范圍內在基本分20分的基礎上加1分,最多加10分;當投標報價高于評標基準價時,每高1%范圍內在基本分20分的基礎上扣2分,扣完為止。當投標報價小于評標基準價7%時,評標委員會應對投標人提出質詢。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對質詢答復或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合理的,評標委員會按加分項規(guī)則進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對應類的規(guī)則進行減分或不得分。
2. 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單價評審,共計10分。
從最高投標限價中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權重最大的前10-30項清單項目中抽取15項,在剩余的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清單項目中抽取5項。
綜合單價基準值是以各有效投標報價中(當有效投標人5名及以上時,去掉1個最高、1個最低值)對應抽取清單項目綜合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投標人報價在綜合單價基準值95%–103%范圍內(不含95%和103%)的,每項得0.5分;在綜合單價基準值93%–95%范圍內(含93%和95%)每項得0.25分。超出該范圍的不得分。當投標人的綜合單價低于分部分項工程項目綜合單價基準值7%時,評標委員會應對其質詢。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對質詢答復或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合理的,應按在綜合單價基準值93%–95%范圍內(含93%和95%)的規(guī)則進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對應類的規(guī)則進行減分或不得分。
3. 措施項目費的評審(不含安全文明措施費),共計5分。
措施項目費基準值是在最高投標限價中措施項目費用80%-110%范圍之間的有效投標人所報措施項目費的算術平均值。投標所報措施費與措施項目基準值相等得基本分3分。當投標報價低于措施項目基準值時,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礎上加0.1分,最多加至5分為止;當高于措施項目基準值時,每高于1%時,在基本分3分的基礎上扣0.2分,扣完為止。當投標人措施費報價低于措施項目費基準值20%時,評標委員會應對其質詢。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對質詢答復或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合理的,應按每低1%在基本分3分的基礎上加分的規(guī)則進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對應類的規(guī)則進行減分或不得分。
4. 主要材料單價的評審,共計5分。
從最高投標限價中材料總價權重最大的前10-20項材料中抽取6項,在剩余材料中抽取4項。
主要材料單價基準值是以各有效投標報價中(當有效投標人5名及以上時,去掉1個最高、1個最低值)對應抽取材料單價的算術平均值。
當投標人報價在材料單價基準值95%–103%范圍內(不含95%和103%)每項得1分,在材料單價基準值93%–95%范圍內(含93%和95%)每項得0.5分。材料單價與綜合單價組成中價格不一致時該項為0分。當投標人的主要材料單價低于主要材料單價基準值7%時,評標委員會應對其質詢。評標委員會認為投標人對質詢答復或提供相應證明材料合理的,應按在93%–95%范圍內(含93%和95%)加分的規(guī)則進行加分;不合理的,可按對應類的規(guī)則進行減分或不得分。
5. 針對上述2、4款項中部分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數(shù)量較少、施工工藝簡單、主材種類較少而不能滿足最低抽項要求的,應將所有分部分項工程項目或主要材料項目納入評審范圍。
三、綜合標的評標分值計25分
序號 |
項 目 |
評 審 標 準 |
評審計分 |
1 |
企業(yè)業(yè)績 |
相關業(yè)績證明資料。 |
0<得分≤4 |
2 |
項目經理業(yè)績 |
相關業(yè)績證明資料。 |
0<得分≤6 |
3 |
優(yōu)惠承諾 |
優(yōu)惠承諾應是書面的符合工程實際情況,確保依法依規(guī),優(yōu)惠合理,詳實可行。 |
3<得分≤4 |
優(yōu)惠承諾符合工程實際情況,確保依法依規(guī),優(yōu)惠基本合理,基本詳實可行。 |
1≤得分≤3 |
||
4 |
履職盡責承諾 |
具有全面、詳實、可行、合法有效的書面保證技術措施落實到位的承諾和落實不到位的處理承諾,其中包括各關鍵崗位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檢測員等)的在崗、更換等履職盡責承諾,提供承包商履約保證。 |
2<得分≤3 |
具有可行、合法有效的書面保證技術措施落實到位的承諾和落實不到位的處理承諾,其中包括各關鍵崗位人員(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相關技術人員、質量員、安全員、材料員、檢測員等)的在崗、更換等履職盡責承諾,提供承包商履約保證。 |
1≤得分≤2 |
||
5 |
企業(yè)信用(含納稅誠信) |
無信用信息,得0分。有信用信息,以0分為基準值進行加減 ,加減完為止。 |
-4≤得分≤0-4 |
6 |
項目經理信用 |
無信用信息,得0分。有信用信息,以0分為基準值進行加減 ,加減完為止。 |
-2≤得分≤0-2 |
7 |
招標人意見 |
|
0≤得分≤2分 |
企業(yè)及項目經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項見附件3和附件4,二類及以下工程原則上不采集國家級獎項作為加分項。不良信用信息采集見省級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以及信用中國、信用河南、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和全國法院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公布與查詢平臺等網站中公示的與建筑活動有關的信息。
四、技術標、商務標和綜合標分值的調整
招標人可結合工程項目情況,對上述技術標、商務標和綜合標的分值進行調整,調整范圍在±2%。采用最低投標價評標法時,技術標采用綜合評議法進行評審的,技術標分值應調整到商務標得分。上述調整應在招標文件中明確。
五、投標人綜合得分的計算
評標委員會應按下列公式計算得分,分值均保留兩位小數(shù)。
(一)計分法
投標人綜合得分=技術標得分+商務標得分+綜合標得分。
(二)評議法
投標人綜合得分=商務標得分+綜合標得分。
附件3
投標企業(yè)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項
信用類別 |
良好信用 |
周期 |
工程質量獲獎 |
中國建設工程魯班獎(國家優(yōu)質工程)、中國鋼結構金獎、中國土木工程詹天佑獎 |
3年 |
中國建筑工程裝飾獎(公共建筑裝飾、建筑幕墻、公共建筑裝飾設計) |
3年 |
|
河南省長質量獎 |
3年 |
|
河南省建設工程“中州杯”獎(省優(yōu)質工程)等省級主管部門頒發(fā)的質量獎項 |
3年 |
|
一般性通報表彰 |
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河南省人民政府的表彰 |
3年 |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住房城鄉(xiāng)建設主管部門的表彰 |
3年 |
|
科技創(chuàng)新 (建筑類) |
企業(yè)參與標準、定額、工法編制:(1)國家級;(2)省級。 |
3年 |
科技示范工程:(1)住房城鄉(xiāng)建設部;(2)省級。 |
3年 |
|
企業(yè)專利:(1)發(fā)明專利;(2)實用新型專利。 |
3年 |
|
企業(yè)科技開發(fā)或科技進步獎:(1)國家級;(2)省級科技成果或科技進步獎。 |
3年 |
|
企業(yè)科技項目:(1)國家級;(2)省級。 |
3年 |
|
科研平臺或企業(yè)技術中心:(1)國家級;(2)省級。 |
1年 |
|
安全文明工地 |
(1)國家AAA級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2)省級安全文明工地;(3)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
3年 |
列入重點扶持優(yōu)勢企業(yè)名單 |
(1)省級重點扶持企業(yè);(2)市級重點扶持企業(yè)。 |
3年 |
外埠市場開拓 |
本省企業(yè)在省外工程施工中獲得縣級以上有關部門給予的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科技創(chuàng)新、通報報表彰等獎項和獎勵 |
3年 |
附件4
項目經理良好信用信息采集項
信用類別 |
良好信用 |
周期 |
獎勵榮譽 |
國家級獎項/榮譽(包括魯班獎、詹天佑獎、梁思成獎、華夏建設科學技術獎、綠色建筑創(chuàng)新獎、全國建筑工程裝飾獎、中國建筑工程“鋼結構金獎”、工程項目管理優(yōu)秀獎、工程總承包獎等)、國家AAA級安全文明工地獎。 |
3年 |
省部級獎項/榮譽(中州杯等)、省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獎。 |
3年 |
|
市級獎項/榮譽(商鼎杯等)、安全文明標準化工地獎。 |
3年 |
|
科技創(chuàng)新 (建筑類) |
發(fā)明專利,包括發(fā)明型專利、實用新型專利 |
3年 |
參與工法編制,包括國家級和省部級。 |
3年 |
|
參與工程建設標準、定額制定,包括國家或行業(yè)標準、定額、地方(省級)標準、定額。 |
3年 |
|
個人獲得科技進步獎,包括國家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河南省級科技進步獎一等獎、二等獎、廳級科技進步獎等。 |
3年 |
|
外埠市場開拓 |
個人在省外工程施工中獲得縣級以上有關部門給予的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科技創(chuàng)新、通報表彰等獎項和獎勵。 |
3年 |